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6月15日对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提级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关于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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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沈阳市委第四巡察组
2021年3月15日
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6月15日对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提级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关于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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