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以公开促公正,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0-07-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30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梁某某、夏某某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景会主持,副检察长里强作为复查案件承办人、第二部负责人杨威作为原案承办人、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周丹作为听审记录员参与了会议,同时邀请了省级人民监督员孙久强、区人大代表李元元、律师王柏等社会人士作为本案听证员参加公开听证活动。

本次听证系一起刑事判决执行完毕后被告人申诉案件,申诉人梁某某、夏某某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梁某某、夏某某反映其行为轻微,不构成犯罪,法院的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量刑不当。原案承办人杨威、申诉案件承办人副检察长里强就本案的犯罪事实、证据、案件定性以及一些程序性问题,向申诉人进行耐心、细致的剖析、讲解,消除了申诉人对案件定性及证据采信的等方面的误解和疑惑。根据听证的事实、证据,在听取申诉人及承办人各方的意见后,听证员对案件进行了评议,发表了听证评议意见,一致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应维持法院判决。

大东区人民检察院采取公开听证方式办理刑事申诉案件,以公开促公正,不仅有利于社会矛盾化解,提升案件处理的精准度,还增强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检察权更好地在公众视野下规范运行,确保公开、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正正义。


以公开促公正,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2024-12-19

6月30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梁某某、夏某某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景会主持,副检察长里强作为复查案件承办人、第二部负责人杨威作为原案承办人、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周丹作为听审记录员参与了会议,同时邀请了省级人民监督员孙久强、区人大代表李元元、律师王柏等社会人士作为本案听证员参加公开听证活动。

本次听证系一起刑事判决执行完毕后被告人申诉案件,申诉人梁某某、夏某某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梁某某、夏某某反映其行为轻微,不构成犯罪,法院的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量刑不当。原案承办人杨威、申诉案件承办人副检察长里强就本案的犯罪事实、证据、案件定性以及一些程序性问题,向申诉人进行耐心、细致的剖析、讲解,消除了申诉人对案件定性及证据采信的等方面的误解和疑惑。根据听证的事实、证据,在听取申诉人及承办人各方的意见后,听证员对案件进行了评议,发表了听证评议意见,一致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应维持法院判决。

大东区人民检察院采取公开听证方式办理刑事申诉案件,以公开促公正,不仅有利于社会矛盾化解,提升案件处理的精准度,还增强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检察权更好地在公众视野下规范运行,确保公开、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正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