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区委、省市区政府、上级检察院有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检察干警健康,我院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
一是深刻领会上级会议精神,筑牢防疫工作思想基础。1月30日,我院召开党组会,再次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委和上级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与要求,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分解细化和落实防控任务,制定符合我院实际的《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充分发挥院机关党委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警,迅速进入战时状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
二是高度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确保信息畅通无阻。节前,我院已下发通知,要求全体干警无特殊情况不得出行疫区,如必须出行,要向单位报备行程,家属有疫区出行史的也要进行报备。节日期间,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院要求,我院严格做好了离沈干警出行详细信息和家属医院任职信息统计上报工作,每日向上级院报告疑似、确诊病例数量,第一时间上报疫情相关信息。并向全院干警及工作人员发出一封公开信,对节日期间的注意事项及上班后的工作、出行、用餐等做出安排。
三是严格落实内部管理各项措施,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工作。在疫情防疫之初,我院就进行了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并严格按照要求对办公区域进行全面消毒杀菌,适当开窗通风换气。在门岗安排测温点和废弃口罩专用回收桶,配齐配全安保、物业、餐饮等岗位人员的防护装备,坚决做到疫情防控期间后勤保障有力。
在整个疫情防控期间,我院领导班子和全体检察干警将严格遵照上级指示精神,坚定信心、充分应对,打赢防疫攻坚战!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区委、省市区政府、上级检察院有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检察干警健康,我院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
一是深刻领会上级会议精神,筑牢防疫工作思想基础。1月30日,我院召开党组会,再次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委和上级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与要求,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分解细化和落实防控任务,制定符合我院实际的《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充分发挥院机关党委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警,迅速进入战时状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
二是高度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确保信息畅通无阻。节前,我院已下发通知,要求全体干警无特殊情况不得出行疫区,如必须出行,要向单位报备行程,家属有疫区出行史的也要进行报备。节日期间,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院要求,我院严格做好了离沈干警出行详细信息和家属医院任职信息统计上报工作,每日向上级院报告疑似、确诊病例数量,第一时间上报疫情相关信息。并向全院干警及工作人员发出一封公开信,对节日期间的注意事项及上班后的工作、出行、用餐等做出安排。
三是严格落实内部管理各项措施,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工作。在疫情防疫之初,我院就进行了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并严格按照要求对办公区域进行全面消毒杀菌,适当开窗通风换气。在门岗安排测温点和废弃口罩专用回收桶,配齐配全安保、物业、餐饮等岗位人员的防护装备,坚决做到疫情防控期间后勤保障有力。
在整个疫情防控期间,我院领导班子和全体检察干警将严格遵照上级指示精神,坚定信心、充分应对,打赢防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