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大东检察院与大东区司法局会签《关于律师参与和化解代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细则(试行)》
时间:2017-08-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的作用,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依据《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宁省司法厅、辽宁省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细则(试行)》、《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沈阳市司法局、沈阳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控告申诉案件的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经大东检察院检察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了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大东区司法局《关于律师参与和化解代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细则(试行)》的决议。

2017年7月25日,大东检察院与大东区司法局正式会签该细则,并报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区政法委备案。

大东检察院与大东区司法局会签《关于律师参与和化解代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细则(试行)》

  2024-07-08

 

为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的作用,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依据《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宁省司法厅、辽宁省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细则(试行)》、《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沈阳市司法局、沈阳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控告申诉案件的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经大东检察院检察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了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大东区司法局《关于律师参与和化解代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细则(试行)》的决议。

2017年7月25日,大东检察院与大东区司法局正式会签该细则,并报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区政法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