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促进检察队伍廉政建设,把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融入各项检察工作,2016年4月中旬,我院院、科两级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检察长、副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
责任状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检)若干准则》、《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抓好中央八项规定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腐败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明确“两个责任”;三是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组织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及时处理和纠正不廉洁行为,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以及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四是严格遵守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高检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禁酒令》、严格执行《沈阳市检察人员十条纪律》《沈阳市检察人员六条禁令》,严格执行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及院党组的决定;五是院党组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察室承担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承担各自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在检察工作中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发生了违法违纪问题要“一案双查”。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和动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为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促进检察队伍廉政建设,把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融入各项检察工作,2016年4月中旬,我院院、科两级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检察长、副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
责任状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检)若干准则》、《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抓好中央八项规定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腐败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明确“两个责任”;三是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组织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及时处理和纠正不廉洁行为,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以及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四是严格遵守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高检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禁酒令》、严格执行《沈阳市检察人员十条纪律》《沈阳市检察人员六条禁令》,严格执行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及院党组的决定;五是院党组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察室承担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承担各自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在检察工作中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发生了违法违纪问题要“一案双查”。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和动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