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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治宣传课:不做电诈“工具人”
时间:2024-10-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增强大学生群体对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意识,近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受邀前往沈阳大学,结合所办案件面向在校学生开展“青春同心反诈同行——不做电诈工具人”为主题的防范电信诈骗法治宣讲。

近年来,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日益猖獗,部分诈骗分子将目标锁定在寻求兼职的大学生身上,利用“高薪诱惑”、“刷单返利”等虚假信息,诱导大学生参与银行卡出租、出售等电诈关联犯罪行为,不自觉地沦为电信诈骗“工具人”。

针对以上现象,大东区检察第二检察检察官详细讲解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电诈工具人可能涉嫌的罪名,并结合办理的电信诈骗典型案例,向师生们介绍转移案款类、供卡类、通讯传输信息技术支持类、刷单引流类等常见的电诈工具人类型。同时为同学们送上反诈指南,提醒同学们不要从事提供银行卡、办理营业执照、取现等兼职,警惕引流性质的工作内容,不租借、贩卖电话卡、银行卡,避免掉入电诈陷阱,成为电信诈骗犯罪链条中的一环。

动气氛热烈,现场师生纷纷表示,通过检察官的法治宣讲,更加深入了解到什么是电信网络诈骗,更加深刻认识到电信诈骗离每个人并不遥远一旦被拉入犯罪的深渊,不仅影响了学业、就业,更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大家一致认为,保护好自己就是保护好他人,多一分警惕就能少一分风险,为更多的家庭筑起安全的屏障。

下一步,大东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大电信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持续开展反诈宣传活动案件办理与法治教育融会贯通,共同形成“全民反诈”新格局,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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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治宣传课:不做电诈“工具人”

  2024-12-15


为增强大学生群体对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意识,近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受邀前往沈阳大学,结合所办案件面向在校学生开展“青春同心反诈同行——不做电诈工具人”为主题的防范电信诈骗法治宣讲。

近年来,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日益猖獗,部分诈骗分子将目标锁定在寻求兼职的大学生身上,利用“高薪诱惑”、“刷单返利”等虚假信息,诱导大学生参与银行卡出租、出售等电诈关联犯罪行为,不自觉地沦为电信诈骗“工具人”。

针对以上现象,大东区检察第二检察检察官详细讲解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电诈工具人可能涉嫌的罪名,并结合办理的电信诈骗典型案例,向师生们介绍转移案款类、供卡类、通讯传输信息技术支持类、刷单引流类等常见的电诈工具人类型。同时为同学们送上反诈指南,提醒同学们不要从事提供银行卡、办理营业执照、取现等兼职,警惕引流性质的工作内容,不租借、贩卖电话卡、银行卡,避免掉入电诈陷阱,成为电信诈骗犯罪链条中的一环。

动气氛热烈,现场师生纷纷表示,通过检察官的法治宣讲,更加深入了解到什么是电信网络诈骗,更加深刻认识到电信诈骗离每个人并不遥远一旦被拉入犯罪的深渊,不仅影响了学业、就业,更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大家一致认为,保护好自己就是保护好他人,多一分警惕就能少一分风险,为更多的家庭筑起安全的屏障。

下一步,大东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大电信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持续开展反诈宣传活动案件办理与法治教育融会贯通,共同形成“全民反诈”新格局,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