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大东区检察院干警荣获“辽宁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调解能手”称号
时间:2024-01-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表彰先进,激励士气,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于近日公布了《关于表扬全省民事检察调解示范岗和调解能手的通报》,共评选出调解示范岗10个、调解能手20,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郭晓娟同志荣获“辽宁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调解能手”称号。

郭晓娟同志现任我院第四检察部员额检察官,也是“东和和解工作室”的办案人同志认真落实全省民事检察“心贴心调解示范岗”、“枫桥经验传承者”活动精神秉承办案就是办民生的工作理念,以实现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实质性化解为目标,耐心、诚心、用心,能动履职、为民司法,成功促成三起对立严重的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和解,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化解缠诉缠访多年的旧案。因工作业绩突出,办案效果显著,郭晓娟同志2023年荣获辽宁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调解能手”称号,并入选省院民事检察人才储备库。

民事检察和解,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履行支持起诉职责等工作中,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处分权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是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接下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枫桥经验”,采取“以抗促调”、“检法衔接”等方式,发挥公开听证制度效能,多元化解纠纷,能动司法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担当实干、创先争优,着力提升民事检察人员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不断完善检察和解工作,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检察保障。


您的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大东区检察院干警荣获“辽宁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调解能手”称号

  2024-12-08

202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表彰先进,激励士气,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于近日公布了《关于表扬全省民事检察调解示范岗和调解能手的通报》,共评选出调解示范岗10个、调解能手20,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郭晓娟同志荣获“辽宁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调解能手”称号。

郭晓娟同志现任我院第四检察部员额检察官,也是“东和和解工作室”的办案人同志认真落实全省民事检察“心贴心调解示范岗”、“枫桥经验传承者”活动精神秉承办案就是办民生的工作理念,以实现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实质性化解为目标,耐心、诚心、用心,能动履职、为民司法,成功促成三起对立严重的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和解,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化解缠诉缠访多年的旧案。因工作业绩突出,办案效果显著,郭晓娟同志2023年荣获辽宁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调解能手”称号,并入选省院民事检察人才储备库。

民事检察和解,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履行支持起诉职责等工作中,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处分权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是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接下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枫桥经验”,采取“以抗促调”、“检法衔接”等方式,发挥公开听证制度效能,多元化解纠纷,能动司法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担当实干、创先争优,着力提升民事检察人员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不断完善检察和解工作,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