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表彰先进、激励引领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担当实干、争先创优,最高检印发了《关于为105个先进集体和132名先进个人记一等功的决定》。辽宁省4个先进集体荣记集体一等功;5名先进个人荣记个人一等功。其中,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