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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两级检察院联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全方位守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时间:2023-09-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为持续有效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完善窨井盖综合治理,扭紧责任“链条”,关紧安全“阀门”,守护好广大人民群众“脚下安全”,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与大东区城管局、大东区房产局以及大东辖区内的水务集团、燃气集团、供电公司、供热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12家行政管理、产权单位召开座谈会,共促窨井盖安全源头治理。

座谈会上,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向与会单位解读了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文件精神、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通报了大东区检察院近年来针对辖区内窨井盖问题走访调研、联合巡查、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等方面的工作成果。沈阳市检察院向与会单位介绍了重罪检察部门的工作职能,以及将检察履职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意义,并深入解读了两高一部引发的《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以案释法,通过检察机关办理的真实案例讲解了涉窨井盖普通刑事犯罪和相关失职渎职犯罪的罪名,提示管理中的“风险点”。大东区城管局介绍了窨井盖日常管理、巡查养护等工作开展情况,其他各参会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窨井盖的职责划分、建设、管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讨论和交流,经过共同学习和探讨,与会单位形成共识,将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充分发挥主管职能,健全协作配合机制,齐抓共管,堵塞漏洞,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让人民群众“脚踏实地”。

“小井盖”关乎“大民生”,体现着新时代检察机关的责任担当和为民情怀。大东区检察院将进一步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持续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进一步延伸公共安全治理覆盖面,推动形成全区域统筹、多方面联动、各领域融合的大治理格局,共同守护城市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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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两级检察院联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全方位守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2024-12-09


近日,为持续有效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完善窨井盖综合治理,扭紧责任“链条”,关紧安全“阀门”,守护好广大人民群众“脚下安全”,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与大东区城管局、大东区房产局以及大东辖区内的水务集团、燃气集团、供电公司、供热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12家行政管理、产权单位召开座谈会,共促窨井盖安全源头治理。

座谈会上,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向与会单位解读了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文件精神、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通报了大东区检察院近年来针对辖区内窨井盖问题走访调研、联合巡查、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等方面的工作成果。沈阳市检察院向与会单位介绍了重罪检察部门的工作职能,以及将检察履职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意义,并深入解读了两高一部引发的《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以案释法,通过检察机关办理的真实案例讲解了涉窨井盖普通刑事犯罪和相关失职渎职犯罪的罪名,提示管理中的“风险点”。大东区城管局介绍了窨井盖日常管理、巡查养护等工作开展情况,其他各参会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窨井盖的职责划分、建设、管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讨论和交流,经过共同学习和探讨,与会单位形成共识,将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充分发挥主管职能,健全协作配合机制,齐抓共管,堵塞漏洞,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让人民群众“脚踏实地”。

“小井盖”关乎“大民生”,体现着新时代检察机关的责任担当和为民情怀。大东区检察院将进一步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持续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进一步延伸公共安全治理覆盖面,推动形成全区域统筹、多方面联动、各领域融合的大治理格局,共同守护城市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