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大东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普遍存在却又未引起相关部门重视的突出问题,通过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让87000余条个人敏感信息得到保护。案件的办理不但使受损公益得以修复,同时也取得了被监督机关的充分认同和支持,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效果。
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发挥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精神,高效办理好每一件群众关切的案件。同时,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案件办理与案例培养并举,深植案事例意识,着力打造更多的高质量精品案例、典型案例。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大东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普遍存在却又未引起相关部门重视的突出问题,通过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让87000余条个人敏感信息得到保护。案件的办理不但使受损公益得以修复,同时也取得了被监督机关的充分认同和支持,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效果。
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发挥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精神,高效办理好每一件群众关切的案件。同时,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案件办理与案例培养并举,深植案事例意识,着力打造更多的高质量精品案例、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