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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检察机关首次:大东区人民检察院上门听证化矛盾 ,春风“话语”解心结
时间:2022-01-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进入“四九”的沈城,气温骤降,寒风凛冽,2022年1月24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主管控申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带领第五检察部的干警驱车来到高官台社区,就一起刑事申诉案件当面听取申诉人张某某的诉求和意见,并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场化解矛盾。

       张某某系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的被告人,其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法院判决,历经上诉、申诉、检察机关监督等法律程序均维持了原审判决结果,2018年12月5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此案依法终结。但张某某仍然不满意,在2016年至2019年间,多次到北京中南海等非访场所上访,并多次被公安机关训诫和行政处罚,其行为已触犯法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张某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在法院判决后,张某某对判决不服,以其行为不构成犯罪、案件管辖存在问题为由,向大东区人民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

       在受理该刑事申诉案件后,大东区人民检察院确定了主管控申的副检察长亲自包案。主管检察长调阅了全部案卷,认真审查了原案材料,询问了原案承办人办理案件的相关情况,在和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及申诉案件承办检察官研究的基础上,考虑到申诉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决定上门召开听证会,邀请区政协委员一起进行公开听证化解矛盾。为使听证会顺利进行,第五检察部的负责人和案件承办检察官到社区实地走访,深入了解申诉人的情况,听取申诉人的意见。同时在确定听证场所、布置会场、邀请社区调解员等方面取得了社区领导的支持。

       听证会上,主管控申副检察长作为主持人介绍了本次听证会的议题、程序和目的,申诉人张某某陈述了申诉理由及诉求。申诉案件承办检察官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释法说理,详细列举了关于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出示了相关证据,并对申诉理由进行一一回应。参会听证员在听取双方的意见后,结合本案具体案情,发表了评议意见,一致认为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不成立,并劝导申诉人息诉息访,摆正心态,过好晚年生活。最后,主持人从法理和人情双方面对申诉人进行了释法说理和劝导。

       本次听证会是沈阳市检察机关上门听证,化解矛盾的首次尝试,也是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高检院《关于对重复访案件探索开展上门听证的通知》的具体工作体现,更是作为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的重点工作。通过上门听证,拉近了检察官和信访人的距离,与信访人面对面进行交流,用娓娓道来的方式讲解法律规定,用温暖的语言代替法律文书的冰冷,实现了案结事了,有力履行检察机关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让信访人感受到人文关怀和检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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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检察机关首次:大东区人民检察院上门听证化矛盾 ,春风“话语”解心结

  2024-12-09

       进入“四九”的沈城,气温骤降,寒风凛冽,2022年1月24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主管控申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带领第五检察部的干警驱车来到高官台社区,就一起刑事申诉案件当面听取申诉人张某某的诉求和意见,并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场化解矛盾。

       张某某系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的被告人,其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法院判决,历经上诉、申诉、检察机关监督等法律程序均维持了原审判决结果,2018年12月5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此案依法终结。但张某某仍然不满意,在2016年至2019年间,多次到北京中南海等非访场所上访,并多次被公安机关训诫和行政处罚,其行为已触犯法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张某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在法院判决后,张某某对判决不服,以其行为不构成犯罪、案件管辖存在问题为由,向大东区人民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

       在受理该刑事申诉案件后,大东区人民检察院确定了主管控申的副检察长亲自包案。主管检察长调阅了全部案卷,认真审查了原案材料,询问了原案承办人办理案件的相关情况,在和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及申诉案件承办检察官研究的基础上,考虑到申诉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决定上门召开听证会,邀请区政协委员一起进行公开听证化解矛盾。为使听证会顺利进行,第五检察部的负责人和案件承办检察官到社区实地走访,深入了解申诉人的情况,听取申诉人的意见。同时在确定听证场所、布置会场、邀请社区调解员等方面取得了社区领导的支持。

       听证会上,主管控申副检察长作为主持人介绍了本次听证会的议题、程序和目的,申诉人张某某陈述了申诉理由及诉求。申诉案件承办检察官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释法说理,详细列举了关于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出示了相关证据,并对申诉理由进行一一回应。参会听证员在听取双方的意见后,结合本案具体案情,发表了评议意见,一致认为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不成立,并劝导申诉人息诉息访,摆正心态,过好晚年生活。最后,主持人从法理和人情双方面对申诉人进行了释法说理和劝导。

       本次听证会是沈阳市检察机关上门听证,化解矛盾的首次尝试,也是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高检院《关于对重复访案件探索开展上门听证的通知》的具体工作体现,更是作为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的重点工作。通过上门听证,拉近了检察官和信访人的距离,与信访人面对面进行交流,用娓娓道来的方式讲解法律规定,用温暖的语言代替法律文书的冰冷,实现了案结事了,有力履行检察机关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让信访人感受到人文关怀和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