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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区院:“少年的你”由我来保护——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
时间:2021-03-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共九章132条,在现行法律的基础上,增加了多项内容,增加条文72条。规定完善了六大保护,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内容,织密法治之网、筑牢法律基石,提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化水平。下面我们来看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怎样保护我们未成年人的吧!

 

检察官:小朋友们,你们知道我们国家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叫什么吗?

小朋友:我知道,叫《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我们未成年人的“小宪法”。

检察官:那你们知道这部法律是怎么保护我们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吗?

小朋友:我知道,法律规定父母不能随便打孩子。

检察官:是的,有的家长总是相信“棍棒教育”,认为“自己的孩子,想打就打,别人管不着”。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小朋友:家长还不能偷看孩子的信件、日记。

检察官:未成年人也是有隐私权的,即便是自己的父母也不能私自截留孩子信件阅读,或者偷偷翻看孩子的日记。这种行为,不但伤感情,还违法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小朋友:每个小朋友的父母都应该照顾自己的孩子,可是有一些偏远地区的小朋友,爸爸妈妈要出去打工挣钱,只能自己在家,那怎么办呢?

检察官: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对子女承担监护职责。针对父母对子女“生而不养”的情况,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而且,在确定被委托人时要“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与未成年人、被委托人至少每周联系和交流一次,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心理等情况,并给予未成年人亲情关爱。

小朋友:我知道,如果父母抛弃、虐待自己的孩子是要被判刑的。

检察官:说的很好,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一共列举了10项具体的监护制度,和11项父母不得从事的行为,比如你所说的不能虐待子女,不得利用孩子进行违法犯罪行为。对于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经教育不改的,可以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

小朋友:检察官老师,我们每天都要上学,在学校待的时间很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应该规定学校应该怎么保护我们吧?

检察官:对,刚才我们说的是家庭保护的内容,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了学校保护的内容。

小朋友:我知道,在学校老师不能骂学生。

检察官:是的,我们应该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小朋友:学校老师还不能在教室里抽烟。

检察官:如果老师在上课时吞云吐雾,让学生抽“二手烟”。不但有损形象,而且影响学生的身体健康,这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

小朋友:学校老师还不能随便补课,占用我们的休息时间。

检察官:虽然教育部门三令五申不准补课,但有个别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仍然违规补课,允许老师给学生布置大量家庭作业。虽然学校的出发点是好的,但这些做法加重了未成年人的学习负担。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

小朋友:在学校里有小朋友被人欺负了,学校应该怎么做呢?

检察官:你所说的这个问题涉及到了“校园欺凌”。如果一方蓄意或恶意对另一方施压、侮辱,造成对方人身、财产、精神损害就是欺凌行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首次对学生欺凌进行了定义,并对学校提出要求,学校应当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小朋友:老师告诉我们未成年人不可以进入网吧上网。

检察官:现在,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元素,但它是一把“双刃剑”。网络中既有好的内容,也有有害的内容,未成年人缺乏辨别能力,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了网络保护专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由国家建立统一认证系统,防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小朋友:除了未成年人不可以进入网吧随意上网,不好的书籍也不能卖给我们未成年人。

检察官: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免受不良文化的毒害,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

小朋友:我还知道商店不可以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有害的食品。

检察官:吸烟、饮酒会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但是有的商家不规范经营,违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如果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相关部门将对其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罚款处理。

检察官:除了前面我们提到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等内容外,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完善多项规定,今年的6月1日也就是儿童节就要施行了,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这部法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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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区院:“少年的你”由我来保护——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

  2024-07-08

2020年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共九章132条,在现行法律的基础上,增加了多项内容,增加条文72条。规定完善了六大保护,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内容,织密法治之网、筑牢法律基石,提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化水平。下面我们来看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怎样保护我们未成年人的吧!

 

检察官:小朋友们,你们知道我们国家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叫什么吗?

小朋友:我知道,叫《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我们未成年人的“小宪法”。

检察官:那你们知道这部法律是怎么保护我们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吗?

小朋友:我知道,法律规定父母不能随便打孩子。

检察官:是的,有的家长总是相信“棍棒教育”,认为“自己的孩子,想打就打,别人管不着”。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小朋友:家长还不能偷看孩子的信件、日记。

检察官:未成年人也是有隐私权的,即便是自己的父母也不能私自截留孩子信件阅读,或者偷偷翻看孩子的日记。这种行为,不但伤感情,还违法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小朋友:每个小朋友的父母都应该照顾自己的孩子,可是有一些偏远地区的小朋友,爸爸妈妈要出去打工挣钱,只能自己在家,那怎么办呢?

检察官: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对子女承担监护职责。针对父母对子女“生而不养”的情况,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而且,在确定被委托人时要“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与未成年人、被委托人至少每周联系和交流一次,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心理等情况,并给予未成年人亲情关爱。

小朋友:我知道,如果父母抛弃、虐待自己的孩子是要被判刑的。

检察官:说的很好,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一共列举了10项具体的监护制度,和11项父母不得从事的行为,比如你所说的不能虐待子女,不得利用孩子进行违法犯罪行为。对于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经教育不改的,可以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

小朋友:检察官老师,我们每天都要上学,在学校待的时间很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应该规定学校应该怎么保护我们吧?

检察官:对,刚才我们说的是家庭保护的内容,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了学校保护的内容。

小朋友:我知道,在学校老师不能骂学生。

检察官:是的,我们应该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小朋友:学校老师还不能在教室里抽烟。

检察官:如果老师在上课时吞云吐雾,让学生抽“二手烟”。不但有损形象,而且影响学生的身体健康,这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

小朋友:学校老师还不能随便补课,占用我们的休息时间。

检察官:虽然教育部门三令五申不准补课,但有个别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仍然违规补课,允许老师给学生布置大量家庭作业。虽然学校的出发点是好的,但这些做法加重了未成年人的学习负担。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

小朋友:在学校里有小朋友被人欺负了,学校应该怎么做呢?

检察官:你所说的这个问题涉及到了“校园欺凌”。如果一方蓄意或恶意对另一方施压、侮辱,造成对方人身、财产、精神损害就是欺凌行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首次对学生欺凌进行了定义,并对学校提出要求,学校应当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小朋友:老师告诉我们未成年人不可以进入网吧上网。

检察官:现在,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元素,但它是一把“双刃剑”。网络中既有好的内容,也有有害的内容,未成年人缺乏辨别能力,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了网络保护专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由国家建立统一认证系统,防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小朋友:除了未成年人不可以进入网吧随意上网,不好的书籍也不能卖给我们未成年人。

检察官: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免受不良文化的毒害,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

小朋友:我还知道商店不可以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有害的食品。

检察官:吸烟、饮酒会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但是有的商家不规范经营,违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如果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相关部门将对其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罚款处理。

检察官:除了前面我们提到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等内容外,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完善多项规定,今年的6月1日也就是儿童节就要施行了,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这部法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