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充分落实高检院,省、市院关于全面提升案件质量,做好补充侦查工作的要求,创新工作机制,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提升案件质效,降低“案件比”,构建“侦、捕、诉、审”全流程,监督引导、沟通协作一体化的补充侦查新模式。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在前期试行基础上,于近日起草了《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的办法》(简称《办法》),并于7月17日上午,与区公安分局正式会签了该《办法》。
会签仪式得到公、检双方的高度重视、两家单位党组领导亲自到会。为充分传达会议精神,区分局各刑侦中队负责人和我院中层干部共计30余人悉数参会。石敬昆副检察长主持会签仪式,检委会专职委员方威介绍了《办法》的主要内容。区分局案审科刘佳琛、第二刑事检察部负责人杨威分别作表态发言,承诺“全面转变观念,坚决落实要求,加强检警配合”。
李景会检察长、陈国东局长分别代表我院和区分局正式签署了该《办法》。陈国东局长就《办法》实施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希望提高政治站位,将补充侦查工作作为优化检警关系、提高案件质量的抓手;二是希望增强沟通、协作,提升检警双方在执法办案互帮互助的广度、深度和温度;三是希望开展业务培训,找准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的支撑点、着力点、增长点。
李景会检察长作总结发言,他向与会干警强调,优化“引导、补充侦查工作”是有效降低案件比的正解良方,是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办法》也贵在不打折扣地执行,要求干警下好“三个功夫”:一是在沟通上下功夫,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增加检警良性互动,确保工作整体效果;二是在学习上下功夫,确保补充侦查目的明确、内容清晰、要求具体;三是在质效上下功夫,保证关键证据准确、快速收集,共同促进案件质效和监督工作“双提升”
《办法》共十九条,贯穿刑检案件的全部阶段,创建了“源头把关、事前审查、全程跟踪、环节审核、监督追责”五位一体的新机制,以期彻底根治“带病”案件,完善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办法》在试行期间,受理案件鲜有退、延情况发生,充分体现出新模式、新机制的优越性。
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充分落实高检院,省、市院关于全面提升案件质量,做好补充侦查工作的要求,创新工作机制,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提升案件质效,降低“案件比”,构建“侦、捕、诉、审”全流程,监督引导、沟通协作一体化的补充侦查新模式。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在前期试行基础上,于近日起草了《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的办法》(简称《办法》),并于7月17日上午,与区公安分局正式会签了该《办法》。
会签仪式得到公、检双方的高度重视、两家单位党组领导亲自到会。为充分传达会议精神,区分局各刑侦中队负责人和我院中层干部共计30余人悉数参会。石敬昆副检察长主持会签仪式,检委会专职委员方威介绍了《办法》的主要内容。区分局案审科刘佳琛、第二刑事检察部负责人杨威分别作表态发言,承诺“全面转变观念,坚决落实要求,加强检警配合”。
李景会检察长、陈国东局长分别代表我院和区分局正式签署了该《办法》。陈国东局长就《办法》实施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希望提高政治站位,将补充侦查工作作为优化检警关系、提高案件质量的抓手;二是希望增强沟通、协作,提升检警双方在执法办案互帮互助的广度、深度和温度;三是希望开展业务培训,找准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的支撑点、着力点、增长点。
李景会检察长作总结发言,他向与会干警强调,优化“引导、补充侦查工作”是有效降低案件比的正解良方,是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办法》也贵在不打折扣地执行,要求干警下好“三个功夫”:一是在沟通上下功夫,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增加检警良性互动,确保工作整体效果;二是在学习上下功夫,确保补充侦查目的明确、内容清晰、要求具体;三是在质效上下功夫,保证关键证据准确、快速收集,共同促进案件质效和监督工作“双提升”
《办法》共十九条,贯穿刑检案件的全部阶段,创建了“源头把关、事前审查、全程跟踪、环节审核、监督追责”五位一体的新机制,以期彻底根治“带病”案件,完善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办法》在试行期间,受理案件鲜有退、延情况发生,充分体现出新模式、新机制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