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未成年人作为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不仅有可能造成家庭严重生活困难,更有可能给其带来沉重的心理打击,严重妨害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对因遭受犯罪侵害而导致生活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今年已成功办理了2件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
金某,女,15岁,受到犯罪嫌疑人猥亵后造成严重心理创伤,因不能及时获得犯罪嫌疑人的有效赔偿,生活困难,无力承担心理治疗费用;王某,男,16岁,被犯罪嫌疑人故意伤害致重伤二级,同样因不能及时获得犯罪嫌疑人的有效赔偿,生活困难。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在这两件司法救助案件中,坚持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全面保护原则,既着眼于帮助其摆脱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又关心其未来健康成长,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在医疗上救助、心理上抚慰、生活和教育上支持等多方并举,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安全、温暖、稳定的成长环境,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全面救助和帮扶未成年被害人的人文关怀和司法温情,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未成年人作为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不仅有可能造成家庭严重生活困难,更有可能给其带来沉重的心理打击,严重妨害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对因遭受犯罪侵害而导致生活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今年已成功办理了2件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
金某,女,15岁,受到犯罪嫌疑人猥亵后造成严重心理创伤,因不能及时获得犯罪嫌疑人的有效赔偿,生活困难,无力承担心理治疗费用;王某,男,16岁,被犯罪嫌疑人故意伤害致重伤二级,同样因不能及时获得犯罪嫌疑人的有效赔偿,生活困难。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在这两件司法救助案件中,坚持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全面保护原则,既着眼于帮助其摆脱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又关心其未来健康成长,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在医疗上救助、心理上抚慰、生活和教育上支持等多方并举,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安全、温暖、稳定的成长环境,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全面救助和帮扶未成年被害人的人文关怀和司法温情,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