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未成年被害人小美(化名)的父亲为感谢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提供的司法救助,送来了“困难之时伸援手,秉公执法为民意”的锦旗。
今年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猥亵儿童案,被害人小美案发时不满14周岁,现在已15岁。小美案发后经常失眠,做恶梦,梦见施暴者,并一直隐瞒不敢向家人说,承受的心理压力巨大,甚至有过几次轻生的念头。我院未检科在提前介入阶段初步了解到小美的父母都到了退休的年龄,家中紧靠父亲的退休金和母亲打零工生活。母亲得知此事后因精神受打击,也甚少外出,使原本拮据的生活变得雪上加霜。办案人为小美做了心理测试,初步判定存在一定的心理问题,建议她到专门的精神科或者心理诊所进行心理疏导。
我院未检科与控申部门联合,向小美所在的社区深入调查,通过综合评估,小美属于生活困难,急需心理疏导,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收集相关材料后,我院决定救助小美人民币1万元。期间办案人多次与被害人家属沟通,小美母亲每次都非常激动,充满了自责和对犯罪嫌疑人的愤怒,父亲经常喝闷酒发泄,对未来失去信心。办案人不仅释法说理,而且耐心地安抚他们的情绪。小美想放弃学业,办案人鼓励她继续努力,坚持完成学业,实现梦想。也劝告小美父母一定让她至少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同时我院委托一家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心理咨询师为小美做心理疏导。咨询师通过绘画治疗,了解孩子近期的生活学习面临的压力状况和经历此次案件后的内在心理状况,并用家庭治疗与小美及其父母进行沟通,帮助其改善家庭教育方式和亲子沟通,促进未成年被害人健康成长。小美变得越来越开朗,小美父母渐渐放下过去,面对现实。
我院对困境未成年被害人采取1加N的救助模式,以经济救助为基础,附带心理救助、教育救助、法律救助等,以司法关怀传递积极向上的力量,使未成年被害人充满自信,憧憬未来健康成长。
近日,未成年被害人小美(化名)的父亲为感谢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提供的司法救助,送来了“困难之时伸援手,秉公执法为民意”的锦旗。
今年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猥亵儿童案,被害人小美案发时不满14周岁,现在已15岁。小美案发后经常失眠,做恶梦,梦见施暴者,并一直隐瞒不敢向家人说,承受的心理压力巨大,甚至有过几次轻生的念头。我院未检科在提前介入阶段初步了解到小美的父母都到了退休的年龄,家中紧靠父亲的退休金和母亲打零工生活。母亲得知此事后因精神受打击,也甚少外出,使原本拮据的生活变得雪上加霜。办案人为小美做了心理测试,初步判定存在一定的心理问题,建议她到专门的精神科或者心理诊所进行心理疏导。
我院未检科与控申部门联合,向小美所在的社区深入调查,通过综合评估,小美属于生活困难,急需心理疏导,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收集相关材料后,我院决定救助小美人民币1万元。期间办案人多次与被害人家属沟通,小美母亲每次都非常激动,充满了自责和对犯罪嫌疑人的愤怒,父亲经常喝闷酒发泄,对未来失去信心。办案人不仅释法说理,而且耐心地安抚他们的情绪。小美想放弃学业,办案人鼓励她继续努力,坚持完成学业,实现梦想。也劝告小美父母一定让她至少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同时我院委托一家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心理咨询师为小美做心理疏导。咨询师通过绘画治疗,了解孩子近期的生活学习面临的压力状况和经历此次案件后的内在心理状况,并用家庭治疗与小美及其父母进行沟通,帮助其改善家庭教育方式和亲子沟通,促进未成年被害人健康成长。小美变得越来越开朗,小美父母渐渐放下过去,面对现实。
我院对困境未成年被害人采取1加N的救助模式,以经济救助为基础,附带心理救助、教育救助、法律救助等,以司法关怀传递积极向上的力量,使未成年被害人充满自信,憧憬未来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