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院认真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战的职能,将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结合在一起,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件,其中办理的李某某司法救助案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在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案例评选活动中评为“优秀案例”。
该案是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刑事被害人给予司法救助的典型案例。我院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中,坚持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全面保护原则,既着眼于帮助其摆脱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又关心其未来健康成长,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在医疗上救助、心理上抚慰、生活和教育上支持等多方面并举,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安全、温暖、稳定的成长环境,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全面救助和帮扶未成年人被害人的人文关怀和司法温情,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今年以来,我院认真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战的职能,将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结合在一起,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件,其中办理的李某某司法救助案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在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案例评选活动中评为“优秀案例”。
该案是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刑事被害人给予司法救助的典型案例。我院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中,坚持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全面保护原则,既着眼于帮助其摆脱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又关心其未来健康成长,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在医疗上救助、心理上抚慰、生活和教育上支持等多方面并举,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安全、温暖、稳定的成长环境,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全面救助和帮扶未成年人被害人的人文关怀和司法温情,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