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办案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沈检发[2018]9号)”精神,我院党组和领导高度重视,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和 加强公益诉讼办案组织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对上级院文件通知要求进行落实。会议决定配齐配强我院公益诉讼一线办案力量,在我院民行科成立固定公益诉讼办案组,公益诉讼办案组由两名员额检察官和两名检察辅助人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其中一名员额检察官为民行科长,另从公诉部门抽调一名员额检察官列入办案组。目前,公益诉讼办案组的两名员额检察官将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作为工作重心,并逐步实现公益诉讼办案组与其他民行诉讼监督业务相分离,保证公益诉讼专门化、专业化、专项化的办案需求。
为更好的培养公益诉讼专门业务人才,院党组要求,新成立的办案组人员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同时,也要负责梳理和优化公益诉讼办案流程,深入总结办案实践经验,探索有效的线索来源和线索搜集模式,摸清公益诉讼案件自身规律,为我院下一步公益诉讼工作奠定基础。
公益诉讼办案组成立后,通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建立起了有效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办案思路、拓宽了线索来源渠道。办案组秉承“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工作思路,通过和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案件管理科、控告申诉科等兄弟科室紧密配合和各科室的鼎力支持、以及通过办案人员走访实地进行区域巡查等工作,办案组现已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案件涉及国有资产保护、环境保护、食药品安全等多个领域,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根据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办案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沈检发[2018]9号)”精神,我院党组和领导高度重视,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和 加强公益诉讼办案组织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对上级院文件通知要求进行落实。会议决定配齐配强我院公益诉讼一线办案力量,在我院民行科成立固定公益诉讼办案组,公益诉讼办案组由两名员额检察官和两名检察辅助人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其中一名员额检察官为民行科长,另从公诉部门抽调一名员额检察官列入办案组。目前,公益诉讼办案组的两名员额检察官将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作为工作重心,并逐步实现公益诉讼办案组与其他民行诉讼监督业务相分离,保证公益诉讼专门化、专业化、专项化的办案需求。
为更好的培养公益诉讼专门业务人才,院党组要求,新成立的办案组人员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同时,也要负责梳理和优化公益诉讼办案流程,深入总结办案实践经验,探索有效的线索来源和线索搜集模式,摸清公益诉讼案件自身规律,为我院下一步公益诉讼工作奠定基础。
公益诉讼办案组成立后,通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建立起了有效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办案思路、拓宽了线索来源渠道。办案组秉承“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工作思路,通过和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案件管理科、控告申诉科等兄弟科室紧密配合和各科室的鼎力支持、以及通过办案人员走访实地进行区域巡查等工作,办案组现已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案件涉及国有资产保护、环境保护、食药品安全等多个领域,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