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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检察院未检部门办理全省首例支持起诉案件全力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
时间:2018-07-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于201873日受理一起未成年人石某某申请支持起诉的民事监督案件。

石某某是我院未检部门办理的康某某寻衅滋事案件的被害人,办案人经过多次与被害人石某某父亲沟通,了解到石某某同父亲一起生活,其家庭生活困难,系低保户。而且从目前受伤情况看,可能还需要进行二次手术。虽然获得了康某某家属赔偿,但仍然不能满足其治疗所需的费用。在该案中,康某某的同案犯刘某某由于不满16周岁,不按犯罪处理,但仍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由于石某某父亲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办案人向他耐心讲解了相关的民事权利义务,并建议石某某可以向我院申请支持起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我院在成功受理石某某的申请后,将全力做好民事监督工作,保证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该案是开展未检综合业务试点以来,全省首例由未检部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如何更好地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大东区院将继续开拓思路,不断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有力践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努力为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利益做出更大的贡献

大东检察院未检部门办理全省首例支持起诉案件全力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

  2024-07-08

 

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于201873日受理一起未成年人石某某申请支持起诉的民事监督案件。

石某某是我院未检部门办理的康某某寻衅滋事案件的被害人,办案人经过多次与被害人石某某父亲沟通,了解到石某某同父亲一起生活,其家庭生活困难,系低保户。而且从目前受伤情况看,可能还需要进行二次手术。虽然获得了康某某家属赔偿,但仍然不能满足其治疗所需的费用。在该案中,康某某的同案犯刘某某由于不满16周岁,不按犯罪处理,但仍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由于石某某父亲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办案人向他耐心讲解了相关的民事权利义务,并建议石某某可以向我院申请支持起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我院在成功受理石某某的申请后,将全力做好民事监督工作,保证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该案是开展未检综合业务试点以来,全省首例由未检部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如何更好地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大东区院将继续开拓思路,不断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有力践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努力为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利益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