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于2018年7月3日受理一起未成年人石某某申请支持起诉的民事监督案件。
石某某是我院未检部门办理的康某某寻衅滋事案件的被害人,办案人经过多次与被害人石某某父亲沟通,了解到石某某同父亲一起生活,其家庭生活困难,系低保户。而且从目前受伤情况看,可能还需要进行二次手术。虽然获得了康某某家属赔偿,但仍然不能满足其治疗所需的费用。在该案中,康某某的同案犯刘某某由于不满16周岁,不按犯罪处理,但仍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由于石某某父亲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办案人向他耐心讲解了相关的民事权利义务,并建议石某某可以向我院申请支持起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我院在成功受理石某某的申请后,将全力做好民事监督工作,保证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该案是开展未检综合业务试点以来,全省首例由未检部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如何更好地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大东区院将继续开拓思路,不断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有力践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努力为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利益做出更大的贡献。
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于2018年7月3日受理一起未成年人石某某申请支持起诉的民事监督案件。
石某某是我院未检部门办理的康某某寻衅滋事案件的被害人,办案人经过多次与被害人石某某父亲沟通,了解到石某某同父亲一起生活,其家庭生活困难,系低保户。而且从目前受伤情况看,可能还需要进行二次手术。虽然获得了康某某家属赔偿,但仍然不能满足其治疗所需的费用。在该案中,康某某的同案犯刘某某由于不满16周岁,不按犯罪处理,但仍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由于石某某父亲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办案人向他耐心讲解了相关的民事权利义务,并建议石某某可以向我院申请支持起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我院在成功受理石某某的申请后,将全力做好民事监督工作,保证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该案是开展未检综合业务试点以来,全省首例由未检部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如何更好地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大东区院将继续开拓思路,不断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有力践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努力为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利益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