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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源头活水来——构建三大沟通机制 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
时间:2018-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源匮乏一直是困扰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头等大事,也是制约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快速发展的瓶颈。如何补短板、破瓶颈,推动有效监督、精准监督,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亟需解决的问题。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律师,相对检察官而言,不仅在接触民事行政案件的数量上有着“天然的优势”,而且在增加当事人的救济途径、共同推进公正司法方面可以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我院民行科干警不断更新监督理念,依托全区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平台,有效获取第一手案源,启动民行检察监督新模式,由被动监督变主动监督,持续构建律检互动关系,不断拓宽案件来源。

一、设专职联络员,构建日常沟通机制

民行科干警不断加强与律管科的沟通,通过设立专职联络员、建立微信群等方式,与律师交换案源信息、交换对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监督意见和建议,共同交流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构建检律日常化沟通机制。

二、安排集中走访,构建长效沟通机制

民行科干警不仅与全区50家律师事务所搭建了联系点,又集中利用一周的时间对辖区内8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走访,共同探索拓宽民事行政监督案件案源的方法。一是,通过向律师事务所介绍“民事执行检察受案范围”及民事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执行监督案例、我区执行监督动态等,提高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社会知晓度,扩宽当事人申请监督渠道;二是,通过登录8家律所案件受理平台搜索民事执行类案件线索,对其中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与所内承办律师共同研讨,目前已受理执行案件1件;三是,安排民行业务骨干办理律师代理的申请监督案件,重点了解律师对案件执行情况的意见,对反映的执行不规范、不到位问题及时介入调查。

三、召开联系会议,建立定期沟通机制

在广泛沟通与联系的基础上,律师与检察官共同参与的座谈会逐步成为常态。通过专家讲座、案例教学、经验交流等形式,对民事执行、虚假诉讼等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进行集中学习;对涉及民生权益、营商环境、社会热点、标的较大、复杂疑难、串案类案进行集中探讨,形成民事执行监督合力,切实提高执行监督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中,民行科将继续主动加强与区内律师事务所联系,对其他40多家律师事务所有计划、分步骤进行走访。坚持借力全区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平台,确保此项工作持续进行,形成长效机制,稳定案源渠道,发挥跟进监督,强化监督实效,增进社会各界对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了解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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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源头活水来——构建三大沟通机制 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

  2024-12-09

案源匮乏一直是困扰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头等大事,也是制约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快速发展的瓶颈。如何补短板、破瓶颈,推动有效监督、精准监督,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亟需解决的问题。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律师,相对检察官而言,不仅在接触民事行政案件的数量上有着“天然的优势”,而且在增加当事人的救济途径、共同推进公正司法方面可以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我院民行科干警不断更新监督理念,依托全区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平台,有效获取第一手案源,启动民行检察监督新模式,由被动监督变主动监督,持续构建律检互动关系,不断拓宽案件来源。

一、设专职联络员,构建日常沟通机制

民行科干警不断加强与律管科的沟通,通过设立专职联络员、建立微信群等方式,与律师交换案源信息、交换对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监督意见和建议,共同交流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构建检律日常化沟通机制。

二、安排集中走访,构建长效沟通机制

民行科干警不仅与全区50家律师事务所搭建了联系点,又集中利用一周的时间对辖区内8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走访,共同探索拓宽民事行政监督案件案源的方法。一是,通过向律师事务所介绍“民事执行检察受案范围”及民事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执行监督案例、我区执行监督动态等,提高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社会知晓度,扩宽当事人申请监督渠道;二是,通过登录8家律所案件受理平台搜索民事执行类案件线索,对其中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与所内承办律师共同研讨,目前已受理执行案件1件;三是,安排民行业务骨干办理律师代理的申请监督案件,重点了解律师对案件执行情况的意见,对反映的执行不规范、不到位问题及时介入调查。

三、召开联系会议,建立定期沟通机制

在广泛沟通与联系的基础上,律师与检察官共同参与的座谈会逐步成为常态。通过专家讲座、案例教学、经验交流等形式,对民事执行、虚假诉讼等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进行集中学习;对涉及民生权益、营商环境、社会热点、标的较大、复杂疑难、串案类案进行集中探讨,形成民事执行监督合力,切实提高执行监督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中,民行科将继续主动加强与区内律师事务所联系,对其他40多家律师事务所有计划、分步骤进行走访。坚持借力全区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平台,确保此项工作持续进行,形成长效机制,稳定案源渠道,发挥跟进监督,强化监督实效,增进社会各界对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了解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