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东区人民检察院与公安大东分局会签《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证据指引》。
我国司法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对公安机关取证工作都提出了更高标准的要求。尤其是近年来,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以下简称醉驾案件)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为提升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节约司法资源,我院公诉部门收集典型案例,通过调研、剖析、征求意见等方式,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难点为落脚点,并经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研讨,《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证据指引》应运而生。
《指引》从血液提取、保存、鉴定以及醉驾案件控辩焦点问题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明确的归纳、总结,有利于办案人员依法全面、客观、及时地收集、获取、固定证据。
我院公诉部门能够不断强化侦查监督意识,拓宽监督渠道,将案件证据标准向侦查前端传导,从传统的事中、事后监督,拓展为事前预警。《指引》的会签不仅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也为案件的审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该文件的会签为办案人员严格依法履职,规范取证制度,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提供了指引。
近日,大东区人民检察院与公安大东分局会签《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证据指引》。
我国司法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对公安机关取证工作都提出了更高标准的要求。尤其是近年来,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以下简称醉驾案件)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为提升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节约司法资源,我院公诉部门收集典型案例,通过调研、剖析、征求意见等方式,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难点为落脚点,并经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研讨,《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证据指引》应运而生。
《指引》从血液提取、保存、鉴定以及醉驾案件控辩焦点问题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明确的归纳、总结,有利于办案人员依法全面、客观、及时地收集、获取、固定证据。
我院公诉部门能够不断强化侦查监督意识,拓宽监督渠道,将案件证据标准向侦查前端传导,从传统的事中、事后监督,拓展为事前预警。《指引》的会签不仅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也为案件的审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该文件的会签为办案人员严格依法履职,规范取证制度,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提供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