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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聪明”的哥身陷囹圄
时间:2017-05-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大东检察院公诉科办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看似普通平常的案件里却隐藏着一段令人啼笑皆非,却又值得深思的情节。

被告人佟某某是我市一名普通“的哥”,去年9月19日晚,佟某某在大量饮酒的情况下,于次日10时左右,认为自己已经醒酒,遂驾驶出租车上路运营载客。载客过程中与李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在下车查看时,佟某某观察到对方司机李某可能为酒后驾驶机动车,于是利用李某害怕被查处的心理,借机向李某提出一万元人民币的高额赔偿,李某未同意其要求,并伺机离开肇事现场。佟某某见李某逃逸,无奈报警。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在对佟某某进行例行酒精测试时,却发现佟某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1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遂对其立案侦查。日前,被告人佟某某已经因危险驾驶罪被大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虽身陷囹圄,但佟某某仍应感到庆幸。因为如果他当时敲诈李某一万元得逞,那么属于他的这纸判决书中,很可能会再加上一个“敲诈勒索”的罪名,而等待他的也必将是更为严厉的法律惩处。

在此,检察官提醒大家注意:前一天喝酒第二天驾车未必安全,如果血液中酒精未完全代谢,酒精含量只要符合法律标准,仍构成危险驾驶罪。所以在第一天饮酒的情况下,第二天不能凭自己感觉认为已经醒酒,就贸然驾车上路,否则可能引发严重后果。此外,不义之财不可取,一念之差可能引发严重法律后果,到时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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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聪明”的哥身陷囹圄

  2024-07-08

近日,大东检察院公诉科办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看似普通平常的案件里却隐藏着一段令人啼笑皆非,却又值得深思的情节。

被告人佟某某是我市一名普通“的哥”,去年9月19日晚,佟某某在大量饮酒的情况下,于次日10时左右,认为自己已经醒酒,遂驾驶出租车上路运营载客。载客过程中与李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在下车查看时,佟某某观察到对方司机李某可能为酒后驾驶机动车,于是利用李某害怕被查处的心理,借机向李某提出一万元人民币的高额赔偿,李某未同意其要求,并伺机离开肇事现场。佟某某见李某逃逸,无奈报警。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在对佟某某进行例行酒精测试时,却发现佟某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1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遂对其立案侦查。日前,被告人佟某某已经因危险驾驶罪被大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虽身陷囹圄,但佟某某仍应感到庆幸。因为如果他当时敲诈李某一万元得逞,那么属于他的这纸判决书中,很可能会再加上一个“敲诈勒索”的罪名,而等待他的也必将是更为严厉的法律惩处。

在此,检察官提醒大家注意:前一天喝酒第二天驾车未必安全,如果血液中酒精未完全代谢,酒精含量只要符合法律标准,仍构成危险驾驶罪。所以在第一天饮酒的情况下,第二天不能凭自己感觉认为已经醒酒,就贸然驾车上路,否则可能引发严重后果。此外,不义之财不可取,一念之差可能引发严重法律后果,到时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