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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你而来 送法到家 ——大东区人民检察院与苏家屯区、于洪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
时间:2022-09-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持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重点强调的“一老一幼”问题,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两法”和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要求,最大程度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强化乡村地区未成年人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保护乡村地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9月26日下午,大东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未检办案组与苏家屯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家宁办案组”、于洪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组,一同到王纲堡村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

活动中,检察官们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及强制报告制度,结合办案实践中的大量真实案例,以座谈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代表们宣讲了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及方法,并重点介绍了乡村地区儿童受侵害后不易发现的问题,强调了监护人在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等方面的责任,为家长们科学教子提供了明确的检察指引,进一步营造了护航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的良好氛围。

座谈结束后,检察官们又来到前期调研时发现的困境儿童小强(化名)的家中,进一步了解小强的身体状况和存在的生活困难,并送去书本、文具等学习用品。看着崭新的文具,小强摸摸这个、又抱抱那个,小脸上露出了发自内心的笑容:“谢谢检察官阿姨们,我一定会好好学习,长大了像阿姨们一样帮助有困难的小朋友。”检察官们还对小强的抚养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并详细解释为困境儿童申办低保的相关政策与注意事项。

活动的最后,检察官们深入田间地头发放并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宣传单,教育引导家长切实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做好孩子成长道路上的“引路人”。

此次“法治进乡村”活动,是对以往法治宣讲活动的延展和深化,补齐了农村家庭教育短板。下一步,我院将不断丰富宣传形式,持续发力、深耕细作,做好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护航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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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你而来 送法到家 ——大东区人民检察院与苏家屯区、于洪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

  2024-12-08

为持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重点强调的“一老一幼”问题,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两法”和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要求,最大程度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强化乡村地区未成年人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保护乡村地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9月26日下午,大东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未检办案组与苏家屯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家宁办案组”、于洪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组,一同到王纲堡村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

活动中,检察官们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及强制报告制度,结合办案实践中的大量真实案例,以座谈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代表们宣讲了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及方法,并重点介绍了乡村地区儿童受侵害后不易发现的问题,强调了监护人在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等方面的责任,为家长们科学教子提供了明确的检察指引,进一步营造了护航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的良好氛围。

座谈结束后,检察官们又来到前期调研时发现的困境儿童小强(化名)的家中,进一步了解小强的身体状况和存在的生活困难,并送去书本、文具等学习用品。看着崭新的文具,小强摸摸这个、又抱抱那个,小脸上露出了发自内心的笑容:“谢谢检察官阿姨们,我一定会好好学习,长大了像阿姨们一样帮助有困难的小朋友。”检察官们还对小强的抚养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并详细解释为困境儿童申办低保的相关政策与注意事项。

活动的最后,检察官们深入田间地头发放并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宣传单,教育引导家长切实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做好孩子成长道路上的“引路人”。

此次“法治进乡村”活动,是对以往法治宣讲活动的延展和深化,补齐了农村家庭教育短板。下一步,我院将不断丰富宣传形式,持续发力、深耕细作,做好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护航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