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由省共青团省委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10家厅局单位共同开展的2018-2019年度辽宁省“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中,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科经过层层筛选,被评选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
近年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教育、帮助、感化”为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连续七年被市院评为系统先进、被授予沈阳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评选为沈阳市“青少年维权岗”,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未检工作联系点。
在今后的工作中,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将再接再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更加积极发挥“青少年维权岗”的作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打造健康、绿色、安全的成长环境。
近日,在由省共青团省委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10家厅局单位共同开展的2018-2019年度辽宁省“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中,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科经过层层筛选,被评选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
近年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教育、帮助、感化”为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连续七年被市院评为系统先进、被授予沈阳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评选为沈阳市“青少年维权岗”,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未检工作联系点。
在今后的工作中,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将再接再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更加积极发挥“青少年维权岗”的作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打造健康、绿色、安全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