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7日下午,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检察院刑检二部负责人李晓静、员额检察官张明宇二人就该院正在办理的医保诈骗案到大东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学习交流。我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丛程及有类似案件办理经验的员额检察官参加了座谈。
会上,双方就低标准住院的案件事实、犯罪数额的认定、虚构事实的方式等问题开展了沟通交流,对案件办理的流程、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环节进行热烈讨论。我院检察官在详细听取案情介绍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对如何在此类案件中把握证据标准、解决疑难问题等充分发表意见。对方表示,此次到我院进行案件办理交流收获良多,有效增强了办理医保诈骗案件的信心,今后双方要在更多的领域开展交流合作,共同推进沈抚两地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我院在办理医保诈骗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办理过程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切实守住了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在今后的检察工作中,我院将进一步总结办案经验,与各地检察机关广泛开展业务交流探讨,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打击犯罪,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2020年6月17日下午,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检察院刑检二部负责人李晓静、员额检察官张明宇二人就该院正在办理的医保诈骗案到大东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学习交流。我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丛程及有类似案件办理经验的员额检察官参加了座谈。
会上,双方就低标准住院的案件事实、犯罪数额的认定、虚构事实的方式等问题开展了沟通交流,对案件办理的流程、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环节进行热烈讨论。我院检察官在详细听取案情介绍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对如何在此类案件中把握证据标准、解决疑难问题等充分发表意见。对方表示,此次到我院进行案件办理交流收获良多,有效增强了办理医保诈骗案件的信心,今后双方要在更多的领域开展交流合作,共同推进沈抚两地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我院在办理医保诈骗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办理过程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切实守住了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在今后的检察工作中,我院将进一步总结办案经验,与各地检察机关广泛开展业务交流探讨,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打击犯罪,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