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上午,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大会精神,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景会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高屋建瓴,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根本指针,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全院干警要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部署要求上来。
会议要求,全院干警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省委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大会精神,要全面对照、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作为第二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安排并谋划先学一步、先找一步、先改一步,扎实开展好全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院干警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主题教育始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高检院巡视反馈情况整改工作,围绕新时代司法理念、检察职能新定位、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和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区域振兴发展等深入查摆自身不足,查找工作短板。要深入推进问题整改,检察立查立改,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要求,院机关党委要对主题教育活动做出详细安排部署,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安排、督导好各支部主题教育活动,各支部要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会议精神。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对相关工作做出部署。
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6月5日上午,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大会精神,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景会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高屋建瓴,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根本指针,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全院干警要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部署要求上来。
会议要求,全院干警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省委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大会精神,要全面对照、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作为第二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安排并谋划先学一步、先找一步、先改一步,扎实开展好全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院干警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主题教育始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高检院巡视反馈情况整改工作,围绕新时代司法理念、检察职能新定位、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和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区域振兴发展等深入查摆自身不足,查找工作短板。要深入推进问题整改,检察立查立改,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要求,院机关党委要对主题教育活动做出详细安排部署,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安排、督导好各支部主题教育活动,各支部要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会议精神。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对相关工作做出部署。
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