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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组织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时间:2018-11-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了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的业务水平,开展好“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专项活动,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增强办案能力,近日,和主管检察长一起,侦查监督科全体干警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进行了全面学习研讨。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二十六项修订,调整了人民检察院侦查职权、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完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增加速裁程序等内容。涉及到侦查监督的内容,主要为:(一)将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二)在适用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案件时引用的条款发生变化;(三)要注意审查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认罚及权利义务的告知情况,是否记录在案;(四)要注意审查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适用法律条文的变更等内容。全体人员逐条学习了《决定》的具体内容,并针对在实际办案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不仅关注了与审查逮捕工作有关的修改内容,也对认罪认罚、速裁程序、缺席审判制度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学习和探讨。

里强副检察长指出,学习是一项长久的事业,我们要以此次学习新《刑事诉讼法》为契机,把握每一次学习培训的机会,不仅学习审查逮捕知识,更要掌握审查起诉知识,提前学,反复学,做好知识储备,准确适用法律,从容应对捕诉合一改革。同时鼓励干警,多结合办案实际发表有质量的论文,为参加业务竞赛打好实践、理论基础。

通过此次业务学习培训,侦查监督科干警们不仅迅速掌握了《刑事诉讼法》的最新内容,还确定了今后的努力方向,侦查监督科将以此次学习培训为契机,深耕主业,不断完善侦查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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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组织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2024-07-08

为了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的业务水平,开展好“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专项活动,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增强办案能力,近日,和主管检察长一起,侦查监督科全体干警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进行了全面学习研讨。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二十六项修订,调整了人民检察院侦查职权、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完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增加速裁程序等内容。涉及到侦查监督的内容,主要为:(一)将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二)在适用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案件时引用的条款发生变化;(三)要注意审查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认罚及权利义务的告知情况,是否记录在案;(四)要注意审查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适用法律条文的变更等内容。全体人员逐条学习了《决定》的具体内容,并针对在实际办案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不仅关注了与审查逮捕工作有关的修改内容,也对认罪认罚、速裁程序、缺席审判制度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学习和探讨。

里强副检察长指出,学习是一项长久的事业,我们要以此次学习新《刑事诉讼法》为契机,把握每一次学习培训的机会,不仅学习审查逮捕知识,更要掌握审查起诉知识,提前学,反复学,做好知识储备,准确适用法律,从容应对捕诉合一改革。同时鼓励干警,多结合办案实际发表有质量的论文,为参加业务竞赛打好实践、理论基础。

通过此次业务学习培训,侦查监督科干警们不仅迅速掌握了《刑事诉讼法》的最新内容,还确定了今后的努力方向,侦查监督科将以此次学习培训为契机,深耕主业,不断完善侦查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