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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邀你来学习--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第二期检察官业务讲堂活动
时间:2018-08-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电信诈骗作为新型的高科技犯罪,已经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了有效遏制电信诈骗犯罪,提高电信诈骗犯罪案件的办理质量,近日我院开展了第二期检察官业务讲堂活动。

第二期检察官业务讲堂由我院公诉科员额检察官赵楠楠同志讲授《电信诈骗犯罪证据的收集与审查判断》专题。我院公诉科全体同志、其他部门的部分同志参加学习,同时邀请到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的一线办案民警及侦查人员共同参与研讨。

赵楠楠检察官主要以之前办理的电信诈骗案件为出发点,从电信诈骗的定义、电信诈骗犯罪的特点、电信诈骗犯罪适用的法律法规、电信诈骗犯罪取证的难点、与电信诈骗犯罪相关联的其他典型犯罪的证据审查等几个方面与参会人员交流了电信诈骗犯罪证据的收集与审查判断问题。

通过此次授课,参会人员对电信诈骗犯罪的处理有了一个比较系统全面的认识,对于今后处理此类犯罪案件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判断起到了较好的范例作用。

延伸阅读:什么是电信诈骗?

我们说的电信诈骗并不是法律规定的一个确定的罪名,在法律上涉及此类犯罪的,通常是构成诈骗罪。所谓的电信诈骗顾名思义是采用“电信”这种高科技手段,进行的诈骗。比较通俗易懂的电信诈骗的解释是指犯罪嫌疑人通过电话、短信、网络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对被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的诈骗,最终诱使被害人打款或转账的行为。

检察官邀你来学习--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第二期检察官业务讲堂活动

  2024-07-08


 

近年来,电信诈骗作为新型的高科技犯罪,已经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了有效遏制电信诈骗犯罪,提高电信诈骗犯罪案件的办理质量,近日我院开展了第二期检察官业务讲堂活动。

第二期检察官业务讲堂由我院公诉科员额检察官赵楠楠同志讲授《电信诈骗犯罪证据的收集与审查判断》专题。我院公诉科全体同志、其他部门的部分同志参加学习,同时邀请到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的一线办案民警及侦查人员共同参与研讨。

赵楠楠检察官主要以之前办理的电信诈骗案件为出发点,从电信诈骗的定义、电信诈骗犯罪的特点、电信诈骗犯罪适用的法律法规、电信诈骗犯罪取证的难点、与电信诈骗犯罪相关联的其他典型犯罪的证据审查等几个方面与参会人员交流了电信诈骗犯罪证据的收集与审查判断问题。

通过此次授课,参会人员对电信诈骗犯罪的处理有了一个比较系统全面的认识,对于今后处理此类犯罪案件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判断起到了较好的范例作用。

延伸阅读:什么是电信诈骗?

我们说的电信诈骗并不是法律规定的一个确定的罪名,在法律上涉及此类犯罪的,通常是构成诈骗罪。所谓的电信诈骗顾名思义是采用“电信”这种高科技手段,进行的诈骗。比较通俗易懂的电信诈骗的解释是指犯罪嫌疑人通过电话、短信、网络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对被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的诈骗,最终诱使被害人打款或转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