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东检察院被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沈阳市司法局评为“2011-2015年沈阳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多年以来,该院发挥专业优势,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以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等作为普法宣传手段,全方位立体式开展法治宣传,发出了检察好声音,传递了法制正能量,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了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