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打造一支法理精通、业务精湛、技能过硬的检察队伍,7月19日上午,大东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聘请辽宁大学刑法学专家赵丙贵教授和民法学专家杜甲华教授,就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提请讨论的陆某某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案、张某某职务侵占案等疑难案件进行讲解和研究讨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桂娟,分管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的院领导,以及部分干警参加了研讨活动。
辽宁大学刑法学专家赵丙贵教授以“一人公司的资产能否成为职务侵占行为侵害的法益”为切入点,深入细致地剖析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来评析“非法占有目的”在检察实务中的具体适用。民法学专家杜甲华教授就“法定代表人以职务身份进行的非法行为对外是否有效”详细讲解,对公司主体资质能否被评价为“公司资产”、能否转让等一系列民商法问题进行研讨,为检察实务中刑法和民商法的综合运用提供了新的思路。
此次“疑难案例研讨”为大东检察院干警与专家学者交流学习提供了重要平台,是检察机关更好接受外部监督,促进依法办案、科学决策的重要举措,法学专家的真知灼见和学术见解拓宽了干警的理论视野,进一步提升了干警执法办案水平。
为进一步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打造一支法理精通、业务精湛、技能过硬的检察队伍,7月19日上午,大东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聘请辽宁大学刑法学专家赵丙贵教授和民法学专家杜甲华教授,就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提请讨论的陆某某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案、张某某职务侵占案等疑难案件进行讲解和研究讨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桂娟,分管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的院领导,以及部分干警参加了研讨活动。
辽宁大学刑法学专家赵丙贵教授以“一人公司的资产能否成为职务侵占行为侵害的法益”为切入点,深入细致地剖析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来评析“非法占有目的”在检察实务中的具体适用。民法学专家杜甲华教授就“法定代表人以职务身份进行的非法行为对外是否有效”详细讲解,对公司主体资质能否被评价为“公司资产”、能否转让等一系列民商法问题进行研讨,为检察实务中刑法和民商法的综合运用提供了新的思路。
此次“疑难案例研讨”为大东检察院干警与专家学者交流学习提供了重要平台,是检察机关更好接受外部监督,促进依法办案、科学决策的重要举措,法学专家的真知灼见和学术见解拓宽了干警的理论视野,进一步提升了干警执法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