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贪污、受贿案在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部分基层院对本次庭审开展观摩活动,人民监督员、纪委监委干部代表等40余人到庭参加庭审观摩。
本案中,被告人利用其担任某单位办公室主任并管理该单位“小金库”的职务便利,以临时借款为名,多次从单位出纳处骗取资金共13万余元,并利用其担任某单位办公室主任的领导身份向他人索取贿赂共15万元。被告人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其犯罪行为极大地损害了党的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当庭讯问,并就被告人涉及的两个罪名,分别向法庭举证、质证,展示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了公诉意见,并结合案件当庭对被告人进行了法治教育,警示党员干部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守道德底线,不触碰法律红线,敲响反腐倡廉的警钟。
庭审结束后,评议人员就法律文书制作、出庭规范、当庭讯问、举证质证、公诉人答辩等庭审整体情况开展评议,对出庭检察官及助理的总体表现给与充分肯定,并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促进了检察人员出庭能力的提升,真正做到以“评”促改、以“评”代训。
此次庭审观摩和庭后评议活动是检察机关践行阳光司法、主动接受监督的能动履职。同时也是一次廉政教育的公开课,起到了“惩处一人、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社会效果。下一步,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将不断提升检察干警的综合能力,高质效办理每一个案件,践行检察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近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贪污、受贿案在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部分基层院对本次庭审开展观摩活动,人民监督员、纪委监委干部代表等40余人到庭参加庭审观摩。
本案中,被告人利用其担任某单位办公室主任并管理该单位“小金库”的职务便利,以临时借款为名,多次从单位出纳处骗取资金共13万余元,并利用其担任某单位办公室主任的领导身份向他人索取贿赂共15万元。被告人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其犯罪行为极大地损害了党的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当庭讯问,并就被告人涉及的两个罪名,分别向法庭举证、质证,展示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了公诉意见,并结合案件当庭对被告人进行了法治教育,警示党员干部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守道德底线,不触碰法律红线,敲响反腐倡廉的警钟。
庭审结束后,评议人员就法律文书制作、出庭规范、当庭讯问、举证质证、公诉人答辩等庭审整体情况开展评议,对出庭检察官及助理的总体表现给与充分肯定,并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促进了检察人员出庭能力的提升,真正做到以“评”促改、以“评”代训。
此次庭审观摩和庭后评议活动是检察机关践行阳光司法、主动接受监督的能动履职。同时也是一次廉政教育的公开课,起到了“惩处一人、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社会效果。下一步,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将不断提升检察干警的综合能力,高质效办理每一个案件,践行检察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