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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妇联】协同守护妇女合法权益
时间:2023-03-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找准民事支持起诉、公益诉讼检察与妇联工作的契合点与着力点,大东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于近日走访了大东区妇女联合会,旨在探索建立“检察+妇联”的绿色维权通道,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和公益诉讼,合力维护妇女群体合法权益。


第四检察部与区妇联围绕保护妇女权益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就信息共享、机制衔接、线索移送等长效机制的建立达成一致,决定搭建常态化交流平台,将专业办案与社会化保护衔接配合,为困难妇女群体提供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领域全方位法律帮助。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是践行“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支持权利受到侵害的妇女群体起诉是支持起诉工作的应有之义,通过支持起诉,帮助困难妇女群体合理表达诉求。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77条规定检察机关对侵害妇女平等就业权、贬损妇女人格等情形可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机关通过办理民事支持起诉、公益诉讼案件,有力保障妇女权益,彰显了我国司法制度优势和人文关怀。

我院将以此为契机,延伸监督触角,加大支持起诉工作力度,探索公益诉讼在妇女权益保护领域的实践,营造保障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检察+妇联】协同守护妇女合法权益

  2024-07-0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找准民事支持起诉、公益诉讼检察与妇联工作的契合点与着力点,大东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于近日走访了大东区妇女联合会,旨在探索建立“检察+妇联”的绿色维权通道,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和公益诉讼,合力维护妇女群体合法权益。


第四检察部与区妇联围绕保护妇女权益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就信息共享、机制衔接、线索移送等长效机制的建立达成一致,决定搭建常态化交流平台,将专业办案与社会化保护衔接配合,为困难妇女群体提供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领域全方位法律帮助。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是践行“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支持权利受到侵害的妇女群体起诉是支持起诉工作的应有之义,通过支持起诉,帮助困难妇女群体合理表达诉求。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77条规定检察机关对侵害妇女平等就业权、贬损妇女人格等情形可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机关通过办理民事支持起诉、公益诉讼案件,有力保障妇女权益,彰显了我国司法制度优势和人文关怀。

我院将以此为契机,延伸监督触角,加大支持起诉工作力度,探索公益诉讼在妇女权益保护领域的实践,营造保障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