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辽宁省法官、检察官等级晋升办法(试行)》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经我院党组建议,市院党组研究决定,并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下列人员晋升检察官等级:
里强、许涛晋升为三级高级检察官;
方威、丛程晋升为四级高级检察官。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9年12月17日起算。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