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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机关党员大会
时间:2022-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中国共产党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机关党员大会,开展机关党委换届工作,选举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

大会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听取审议了上一届机关党委过去5年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机关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出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

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随后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机关党委书记1名、机关党委副书记2名,并明确委员职责分工。

多年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建设,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思想、组织和纪律保障。

下一步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厚植对党忠诚的政治根基,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以高质量的检察工作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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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机关党员大会

  2024-07-08

日,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中国共产党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机关党员大会,开展机关党委换届工作,选举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

大会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听取审议了上一届机关党委过去5年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机关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出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

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随后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机关党委书记1名、机关党委副书记2名,并明确委员职责分工。

多年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建设,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思想、组织和纪律保障。

下一步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厚植对党忠诚的政治根基,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以高质量的检察工作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